根據經濟部統計資料,2021年美國與歐盟分別是台灣第三大與第四大出口市場,合計占整體出口比重達21.8%,也就是未來台灣每百美元出口,就有二十一美元將面臨碳關稅規範,這不只是一個環保議題,更是一個經濟議題。近期除歐盟發起的碳關稅(CBAM)內容有所更新,美國也宣布即將加入徵收碳稅行列,且時程將比歐盟來得更快,預計2024年就要上路。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經歐洲議會一讀通過,明(2023)年將上路試行,美國也陸續針對2024年《清潔競爭法案》將開徵的碳關稅研擬碳定價。 美國參議院6月7日還提出美版碳關稅:《清潔競爭法案》(Clean Competition Act,簡稱CCA)。
CCA和CBAM到底有哪些異同呢?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 (CBAM) |
美國清潔競爭法案 (C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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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上路時程 | 2027 | 2024 |
受影響產業 | 鋼鐵、鋁、水泥、化肥、電力、氫、氨、有機化學品、塑膠、間接排放等 | ◎化石燃料、精煉石油產品、石化產品、化肥、氫氣、己二酸、水泥、鋼鐵、鋁、玻璃、造紙、乙醇等25 個行業。
◎2026年起,擴大至碳密集原料達500磅以上的成品,2028年門檻再降至100磅。 |
徵收對象 | 進口商 | 進口商與美國國內製造商(豁免最低度開發國家) |
計價方式 | 絕對碳排量X ETS每周平均碳價 | ◎超出美國該行業碳排放強度基準線部份 X 55美元/噸(年漲5%)
◎2025年起基準線逐年下調 |
碳費用途 | 75%納入歐盟預算,25%資助成員國的氣候行動,最低度開發國家碳費須用於助該國脫碳 | 75% 資助管制行業脫碳,25%資助最低度開發國家脱碳 |
2021年台灣出口表現 | 歐盟是台灣第四大出口市場,2021年出口金額約318億美元,年增39% | 美國為台灣第三大出口國,2021年出口金額約657億美元,年增30% |
CCA設計的邏輯是以美國產品的平均碳含量為基準線,對碳含量超過基準線的進口產品和美國產品均徵收碳費。至於碳含量的基準線,則是由美國財政部依據美國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平均碳含量為參考依據,且在2025至2028年期間,基準線每年會下調2.5%,從2029年起則是每年下調5%,換言之,每年的碳排標準會愈來愈高。
目前擬徵收的對象是能源密集型的原始產品,包括石化燃料、石化產品、水泥、鋼鐵、鋁、玻璃等。美版碳關稅的推動時程也比歐盟來的更早,從2024年開始,不論是美國本土生產的產品還是進口產品,碳含量如果低於基準線則無需繳稅,相反地,如果碳含量超過基準線,則對超出的部分徵收每噸55美元的碳稅。
並且美國也打算,在2024年和2025年先適用於上述能源密集型的原始產品,不過從2026年起,產品範圍會開始往下游延伸,也就是說如果進口的加工產品中,含有碳稅課徵對象原始產品一定標準的碳含量,那麼也要被徵收碳費,且碳含量標準還會階段性減少。舉例來說,像是台灣以外銷為重的工具機產業,如果出口一台機床中的鋼鐵含碳量達到標準,就要繳納碳稅。
目前都還在紙上談兵,但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認為,CBAM有望在未來幾個月達成協議,CCA八字沒一撇。 無論如何,歐美已經先行,未來各國市場預期將陸續加入,以免自家產業遭到不公平競爭,出口導向的台灣想不滅頂,就得盡快「隨波逐流」。